【桥东司法·云讲堂】网络谣言 清朗网络空间6.旧谣新传类谣言。举例:近年来,网上涉及“偷、抢儿童”等“老旧谣言”在网上反复传播,在全国范围内频繁出现,关注度高,容易引起社会负面情绪。
7.热点案事件的伴生谣言。定义:热点案事件发生后,往往带有巨大网络流量,一些人员借机编造发布涉事网络谣言,以达到蹭流量、博取关注的目的。
8.利用新技术新应用编造谣言。定义:一些不法人员利用人工智能软件自动汇聚编造网络谣言;一些不法人员甚至使用黑客技术对网站平台进行攻击篡改,获取管理权限后发布谣言信息。
9.涉校园安全类谣言。定义:当前,学生安全和校园安全受到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一些不法人员迎合这种社会情绪与大众关切,为博取眼球、吸粉引流故意编造发布涉校园安全类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10.刑法上的虚假信息。定义:根据张明楷教授的观点,虚假信息在刑法上大体分为三类:与客观真实不符的、与客观事实不符但需达到一定程度才评价的、需要用法益衡量的。
1.个人伤害:网络谣言往往针对个人或特定群体,导致受害人的名誉受损、隐私泄露、心理压力增大,甚至可能引发抑郁、等极端行为。
2.社会信任危机:网络谣言的传播会破坏社会的信任体系,导致人们对他人的信任度降低,进而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当虚假信息泛滥时,人们可能会对所有的信息都持怀疑态度,使得正常的社会交流变得困难。
3.经济影响:网络谣言可能对经济产生负面影响。例如,关于某个公司的谣言可能导致其股价暴跌,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同时,谣言还可能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进而影响整个市场的稳定。网络谣言的泛滥会破坏商业环境的健康发展。企业可能因受到不实信息的侵害而面临声誉损失、客户流失等问题,从而影响其正常运营和发展星空体育官方网站。
4.破坏社会稳定:网络谣言的传播容易引发社会恐慌、误解和冲突,破坏社会的和谐稳定。一些涉及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网络谣言,如“地震预警”、“疫情爆发”等,可能引发公众的恐慌和混乱,导致社会秩序受到严重破坏,其危害性更加显著。
5.影响:网络谣言还可能对产生影响。一些针对政府、政党或人物的谣言,可能破坏生态,影响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甚至可能导致动荡。
6.误导公众:网络谣言常常披着“真实”的外衣,混淆视听,误导公众的判断和决策。当公众被虚假信息所迷惑时,他们可能会做出错误的行动,进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或带来不良后果。
7.破坏网络环境:网络谣言的泛滥会破坏网络环境的健康和秩序。大量的虚假信息会占据网络资源,影响正常的信息传播和交流。同时,网络谣言还可能引发网络暴力、谩骂等不良行为,进一步恶化网络环境。
8.法律层面影响:网络谣言的传播违反了法律法规,破坏了法治秩序。相关部门需要依法打击网络谣言等乱象,以维律的尊严和权威。为了打击网络谣言,相关部门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监测、调查和处理。这不仅增加了执法成本,还可能影响其他重要工作的推进。
1.保护个益:网络谣言往往针对个人或群体,散布虚假信息,侵犯他人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清理整治网络谣言可以保护个人免受不实信息的侵害,维护其合法权益。
2.维护社会稳定:网络谣言的传播容易引发社会恐慌、误解和冲突,破坏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过清理整治网络谣言,可以消除不实信息带来的负面影响,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安宁。
3.保障信息安全:网络谣言的泛滥会占用大量的网络资源,影响正常的信息传播和交流。清理整治网络谣言有助于减少虚假信息的传播,保障信息的安全与畅通。
4.维护政府公信力:网络谣言中不乏针对政府、政党和人物的虚假信息,这些谣言会破坏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通过清理整治网络谣言,可以维护政府的权威和形象,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
5.促进经济发展:网络谣言的传播可能对经济产生负面影响,如损害企业声誉、影响消费者信心等。清理整治网络谣言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6.提升网络素养:清理整治网络谣言也是对公众网络素养的一次提升。通过教育引导公众识别谣言、谣言,可以提高公众的信息鉴别能力,形成健康的网络文化。
7.构建法治社会:网络谣言的清理整治是依法治国在网络空间的具体体现。通过依法打击网络谣言,可以维护网络空间的法治秩序,构建法治社会。
1.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网络谣言的定义、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为清理整治网络谣言提供法律依据。
2.建立健全网络谣言的监测、发现、辟谣、处置全流程工作规范,确保各部门和平台在处理网络谣言时有章可循。
我国法律关于网络谣言的责任,根据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违法责任和刑事责任。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权利。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21号)
第五条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2.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方向,积极传播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不参与、不发布违背党的基本路线、否定四项基本原则、歪曲党的政策等有严重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
4.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不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不党和国家形象,不诋毁、污蔑党和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