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时间+标准+条件
栏目:公司动态 发布时间:2024-09-14
 重庆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时间+标准+条件自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在经市商务委官网公布的参与零售商所属门店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电器等按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销售价格15%、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销售价格20%的标准给予政策补贴。  补贴11大类家电产品,具体为: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含激光电视)、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

  重庆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时间+标准+条件自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在经市商务委官网公布的参与零售商所属门店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电器等按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销售价格15%、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销售价格20%的标准给予政策补贴。

  补贴11大类家电产品,具体为: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含激光电视)、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电脑(品牌机,含笔记本电脑,不含平板电脑、组装机)、热水器(含电热水器、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洗碗机、、投影仪。补贴产品须在中国能效或水效标识网备案且达到2级及以上能效,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

  1.政府直接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在参与零售商处购买补贴范围内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家电产品,按照剔除零售商所有优惠折扣后成交价的15%给予直接补贴;对购买补贴范围内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家电产品,按照剔除零售商所有优惠折扣后成交价的20%给予直接补贴。每位消费者同一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2.企业叠加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交售9大类旧家电(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吸油烟机、燃气灶、电脑、打印机),并在参与零售商处购买补贴范围内任意一类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家电产品的,按照“1件对1件”原则,在剔除零售商所有优惠折扣后成交价基础上再享受2%以旧换新补贴,每件产品最高补贴200元,与政府补贴叠加享受。

  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在参与零售商处购买补贴范围内家电产品时,通过专用收款设备或渠道付款,按补贴标准直接抵扣享受。

  市商务委通过公开征集方式确认参与实施的家电品牌、零售商和服务平台。最后确定的家电品牌、零售商和服务平台将在市商务委官网公布(重庆市2024年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入围单位及实施门店名单)。

  (二)消费者购买家电后,下载“云闪付”APP登录“重庆家电补贴专区”,自主申领家电补贴资格码,然后通过专用收款设备或渠道付款,即可直接享受对应家电补贴政策。

  (四)消费者要同时享受2%的以旧换新叠加补贴政策,需在购买产品时通过“爱尚重庆”家电以旧换新诚信服务平台提交旧机回收申请,通过自动生成的二维码,在购买新家电产品支付环节予以识别后补贴减免。

  (五)如发生退货情形,应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清算以后,则由参与商户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国库。全额或部分退货退款均占用消费者的一次补贴指标。

  (六)消费者预定产品提货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1个月,2025年1月15日前必须提货完毕,否则补贴取消,涉及部分资金由消费者自行向商家补齐。

  (一)各区县(自治县)商务等有关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要加大对我市绿色智能家电补贴政策措施的宣传贯彻力度,组织企业积极参与,确保该项政策措施家喻户晓、顺利实施,更好稳定和扩大绿色智能家电消费。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严禁骗取补贴资金,否则将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诚邀广大市民监督,通过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等渠道,对虚高价格等扰乱市场行为进行举报;通过110举报热线,对“黄牛”骗补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多方协同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

  (四)该项政策措施实施中涉及的具体问题,由市商务委负责解释。相关单位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适时监测、汇总本次活动的执行情况,体现政策促进成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星空体育官网,关注后回复【家电补贴】获取重庆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和实施细则、补贴申请入口、申请流程、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及参与补贴商家(只有在参与补贴商家购买家电才能领补贴)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拟确定重庆重百商社电器有限公司等233家家电零售商作为重庆市2024年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第一批实施单位,新世纪凯瑞商都电器馆等1389家

  重庆此次新出台实施的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购置补贴,在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云闪付”APP,在“重庆家电补贴专区”,自主申领家电补贴资格码,然后通过专用收款设备付款,即可直接享

  消费者在重庆符合条件的参与家电零售商处购买补贴范围内绿色智能家电即可享受,补贴方式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在参与零售商处购买补贴范围内家电产品时,通过专用收款设备或渠道付款,按补贴标准直接抵扣享受。

  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在重庆市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交售了2024年8月20日及以前已在重庆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在本人名下的电动自行车,并在重庆市辖区内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政策引导,积极推动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促进市场消费潜力有效释放,为经济增长提供有力支撑,按照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等

  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在参与零售商处购买补贴范围内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家电产品,按照剔除零售商所有优惠折扣后成交价的15%给予直接补贴;

  补贴11大类家电产品,具体为: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含激光电视)、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电脑(品牌机,含笔记本电脑,不含平板电脑、组装机)、热水器(含电热水器、壁挂炉)、

  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应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人身份信息,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2)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等

  手机端可通过支付宝、抖音等平台首页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或直接扫描“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二维码,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即可。

  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提高至购

  至2024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在进行新能源汽车置换时,可按照购车裸车价金额的6%、最低不低于3000元、最高不超过1.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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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在经市商务委官网公布的参与零售商所属门店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电器等按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销售价格15%、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销售价格20%的标准给予政策补贴。

  (一)补贴范围。补贴11大类家电产品,具体为: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含激光电视)、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电脑(品牌机,含笔记本电脑,不含平板电脑、组装机)、热水器(含电热水器、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洗碗机、、投影仪。补贴产品须在中国能效或水效标识网备案且达到2级及以上能效,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

  1.政府直接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在参与零售商处购买补贴范围内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家电产品,按照剔除零售商所有优惠折扣后成交价的15%给予直接补贴;对购买补贴范围内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家电产品,按照剔除零售商所有优惠折扣后成交价的20%给予直接补贴。每位消费者同一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2.企业叠加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交售9大类旧家电(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吸油烟机、燃气灶、电脑、打印机),并在参与零售商处购买补贴范围内任意一类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家电产品的,按照“1件对1件”原则,在剔除零售商所有优惠折扣后成交价基础上再享受2%以旧换新补贴,每件产品最高补贴200元,与政府补贴叠加享受。

  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在参与零售商处购买补贴范围内家电产品时,通过专用收款设备或渠道付款,按补贴标准直接抵扣享受。

  市商务委通过公开征集方式确认参与实施的家电品牌、零售商和服务平台。最后确定的家电品牌、零售商和服务平台将在市商务委官网公布(重庆市2024年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入围单位及实施门店名单)。

  (一)消费者在重庆符合条件的参与家电零售商处购买补贴范围内绿色智能家电即可享受。(二)消费者购买家电后,下载“云闪付”APP登录“重庆家电补贴专区”,自主申领家电补贴资格码,然后通过专用收款设备或渠道付款,即可直接享受对应家电补贴政策。

  (四)消费者要同时享受2%的以旧换新叠加补贴政策,需在购买产品时通过“爱尚重庆”家电以旧换新诚信服务平台提交旧机回收申请,通过自动生成的二维码,在购买新家电产品支付环节予以识别后补贴减免。

  (五)如发生退货情形,应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清算以后,则由参与商户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国库。全额或部分退货退款均占用消费者的一次补贴指标。(六)消费者预定产品提货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1个月,2025年1月15日前必须提货完毕,否则补贴取消,涉及部分资金由消费者自行向商家补齐。

  (一)各区县(自治县)商务等有关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要加大对我市绿色智能家电补贴政策措施的宣传贯彻力度,组织企业积极参与,确保该项政策措施家喻户晓、顺利实施,更好稳定和扩大绿色智能家电消费。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严禁骗取补贴资金,否则将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诚邀广大市民监督,通过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等渠道,对虚高价格等扰乱市场行为进行举报;通过110举报热线,对“黄牛”骗补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多方协同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

  (四)该项政策措施实施中涉及的具体问题,由市商务委负责解释。相关单位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适时监测、汇总本次活动的执行情况,体现政策促进成效。